取消和变更政策:如果您在2008年3月12日之前取消注册,我们将在收到您的书面通知(或传真)后立即给予退款。退款中我们将扣除100美元/800人民币注册费。如果您在2008年3月12日后取消注册,我们将不退还参会费。如果您在2008年3月12日或之前提出申请,我们可以接受人员变更。如果本次会议因故无法如期举行,我们将全额退还参会费,但将不承担注册者的交通、酒店或其他费用。
注意事项:参会费包括参加所有会议和讨论、欢迎宴会、午餐、茶点以及所有会议资料的费用,但不包括旅行或酒店费用。参会费必须在会议召开之前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