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夫子,生于公元前551年的大学问家;企业社会责任,流行于21世纪的专业术语,这两者有何相干?其实大有关系----最近的一篇学术专论如是说。该论文的合著者之一就是中欧经济学教授芮博澜(Bala Ramasamy)。
论文题为“中国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之价值观、态度及行为”。论文的另两位作者分别是香港公开大学商学院的杨志熙以及西安外国语大学商学院的袁艺舟。芮教授与合作者从上海和香港这两个繁华的大都市收集资料,加以研究,发现凡是比较认同儒家价值观的人都赞同企业社会责任。
人们通常以为,在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得到重视,企业社会责任被忽视, 不道德的商业行为通常被接纳。但这篇论文则驳斥了这一说法。事实上,中国大陆的消费者对于是否具有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自我评估分数为5.57(总分为7),香港消费者该项分数则为5.17,远远超过法国消费者(4.95)和美国消费者(4.40),而与德国消费者相似(5.19)。
但是,中国消费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支持是有条件的,该项研究提醒道。文章说:“如果中国消费者的儒家价值观中掺入了其他价值观,那么他们如何看待企业社会责任就难说了。”“而且,即便是那些坚信儒家传统的消费者,身处不同的华人社会,在企业社会责任的支持和对待不同类型的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上,也会有不同的表现。所以,不能用一种战略对待所有类型的中国消费者。”
对于那些希望了解消费者行为背后的动机,及其对于企业盈利的意义的人来说,这篇论文都是不可多得的读物。“对那些在中国和亚洲华人圈内从事客户关系管理和企业社会责任的人来说,我们的研究既提供了机遇,也提出了挑战。”芮教授及其合著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