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式制度是正式制度的基础。制度是从思想与文化中长出来的,思想与文化是制度的因而不是果。 ????我以为最能代表儒家宗教性的话是《论语-宪问》中的一段:“子路宿于石门。晨门曰:奚自?子路曰:自孔氏。曰:知其不可而为之者与?知其不可而为之者。”这就是曲阜石门的守门人对孔子及其门生的定位。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傻、愣、迂腐、不识时务之类的话吧。这大概是孔子68岁的时候,结束了14年的周游列国,无功而返时发生的事。 知其不可而为之,从实用理性的角度看,属于不取巧、不合理、不合算的行为。而从另一个角度看,却正好是世界上伟大的宗教的共同特征。知其不可,之所以为之,乃是因为信念的力量。从公元一世纪到三世纪,在耶稣被罗马总督钉死在十字架上之后,基督教经历了罗马统治者持续达250年的残酷镇压和血腥杀戮,羔羊一样的基督徒试图用爱的信息去感化刽子手。在我们这个讲究实际的民族看来,这不仅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而是几近于偏激狂了。而历史的吊诡却是,正因为无数殉道者的鲜血的浇灌,基督教才得以茁壮成长,以一种几乎不可思议的方式最后把统治者征服了,基督教思想逐渐成为西方最基础的价值观,构成西方文明的内核。 这种知其不可而为的力量,要想成为社会的一种建设性力量,有一个至关重要的限制条件:教会必须严格把它局限在私人领域,必须把信仰牢牢建设在个人自由选择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任何个人不能以公权、正义、真理或其他任何名义,进入信仰这个最为私人的领域,强迫个人向某种理论表示忠诚。这其实也就是政教分离的逻辑。所以当基督教开始以教廷的名义号令天下时,它就有可能走向反面,代表一种压迫性、破坏性的力量。中世纪的基督教是这样,其他很多类型的政教合一的文化也是这样。 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一些年前文化界的“二余事件”。小余揭老余的底,质问老余为什么不忏悔,其荒唐之处正在于此。忏悔也许是美德中的美德,但以为自己真理在握,把自己当作正义的化身,逼迫他人忏悔却绝对是恶德中的恶德。真理和谬论只有一步之差;天使与魔鬼之间也往往只有一纸之隔。从孙中山到晏阳初、杨小凯,中国历史上不乏伟大的基督徒,都是把信仰体现在自己从事的事业上,用工作上的成就去彰显上帝的荣耀。我们同样见过很多试图把自己的信念或信仰强迫给别人的习惯。我曾说过,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残暴的专制者,要看住它,当心它出来伤人,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阿城说,反对一种文化的人很容易被这种文化的本质限制,“在意识上变得与它一样高矮肥瘦”。可见,人最难得的还是有自知之明。 最近一个例子是网络上讨论很热闹的“鞋套事件”。主人公到朋友家做客,因为被要求套上鞋套,认为朋友违反了基本的待客准则,大怒,最后把事情公布到网上。这里主人公犯的同样是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分不清的错误。礼貌待客,让客人进屋不戴鞋套是私人美德,值得在私人范围尊重、褒奖与推广,如果朋友没有这种美德,你不把他当朋友,不要让他进入你的私人圈子就是了,犯不着当场发作,给人家上一堂文化伦理课。把这种私事拿到属于公共领域的网络世界来进一步批判,更是把公共广场当成你家的私人厕所了。 林聿生反思“五四”时期激烈的反传统主义,认为凡是往思想、灵魂的方向扯,强调持续不断的文化革命的要求,就是这种激烈的反传统主义的遗毒。朱学勤最近也指出,制度层面的问题在制度层面解决,制度建设才是社会进步的关键,不要老试图在文化层面下工夫。 如果把他们的观点理解为对个人消极自由的保障,强调公权不要侵入属于私权的信仰层面,没有问题,但如果真以为思想、文化层面的功夫不重要,制度建设、机制设计就能解决全部问题,那就大错特错了。我可以理解天天跟思想问题、文化问题打交道的人对本专业经国济世能力的质疑与反思,但大家如果熟悉了诺斯、青木昌岩等人的制度经济学,知道非正式制度是正式制度的基础,制度是从思想与文化中长出来的,思想与文化是制度的因而不是果,可能就不会这么想了吧。 关于儒家文化与世界级企业,某“企业家中的思想家”有一段高论,立此寸照:“第一点,世界级企业怎么来的?是从儒家文化里长出来的吗?不是。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也不是。是从我们的口号里喊出来的吗?也不是……儒家文化和世界级企业没有任何关系。第二点,世界级企业和文化有关系吗?没有任何关系,任何文化都不能创造世界级企业……人类表面的东西是被夸大了的……儒家文化和世界级企业有什么关系呢?就像刚才上台时有礼仪小姐陪着一样,她可以化装你的伟大,而不能创造你的伟大。” 学者谈企业,不知道企业家们怎么想,反正这位明星企业家一谈思想,估计是所有学者都要笑了。我们学了这么多年经济基础决定意识形态,屁股决定脑袋,现在要想形而上学一点,还真不太容易。明星企业家这通话是冲着当时也在座的杜维明讲的,这样的讨论对象,真是难为了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