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名声跑得比骗子快,骗子骗一次之后全国人民都知道他是骗子,谁还敢骗人呢?
下笔写这篇文章时,我想起了一个在某著名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朋友。第一次见面聊了几十分钟后,当他起身道别,拿出了一个可伸缩的金属杆往地上拨拉的时候,我才知道他是盲人。他的博士论文是关于信任的。在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组织行为学、经济学领域,研究信任的文献浩如烟海。他已在信任这一题目上花了近4年时间,还在继续探索。 在西方学术界,信任(Trust)这个词和Leadership、Identity以及Culture一样,都属于使用频率极高,且众说纷纭的词。1998年,美国《管理学会评论》专门组织了几个学科的权威人士,给信任下了一个定义:信任是一种心理状态。在这种心理状态下,第一,信任者愿意处于一种脆弱地位,这种地位有可能导致被信任者伤害自己;第二,信任者对被信任者抱有正面期待,认为被信任者不会伤害自己。 这其实是学科之间互相妥协的一个定义。按理性主义社会学大师詹姆斯 科尔曼(James Coleman)的观点,信任是上述第二种情况,即在不确定情况下选择正面期待。按很多心理学家的观点,信任则是上述第一种情况,只要愿意选择可能被伤害的脆弱地位就是信任,无需正面期待。如果《管理学会评论》的信任定义是二者的交集,较广义的信任则是二者的合集。 我的归纳是,世界上其实有6种不同的信任。想象一下,一个朋友向你借钱,数目不大,但也不小。你把钱借给了他。也就是说,你信任他。这可能出于以下几种不同的情况:第一,基于制约的信任。你很清楚,他不可能不把钱还给你。也许是因为你借了他的一样更贵重的物品,也许是因为你可以决定是否给他一个挣大钱的机会。第二,基于计算的信任。经过仔细计算,你认为他应该会还钱。也许因为你了解他,也许因为他过去总是有借有还,也许是因为他下次还需要找你借钱。第三,基于冲动的信任。你很喜欢这位朋友,无法不借钱给他,你没有想过还钱不还钱的问题。第四,基于面子的信任。中国人都知道面子的威力,那个“不”字就是说不出口啊,他还不还钱完全是另外一个问题。第五,基于道德的信任。你的信仰、你的原则告诉你,你必须帮助朋友、信任朋友,而不管他还不还钱。第六,基于习惯的信任。你到路边小店买一瓶矿泉水,给小店老板一张百元大钞,你根本没想过,老板可能会不认账或调包。同样,你可能什么都没想,就把钱交给了朋友。这种信任其实是上述一种或几种信任长期沉淀的结果。《管理学会评论》的信任定义与这里的第二种情况较为接近,而广义的信任则包括上述全部6种情况。 加州大学(UCLA)的社会学家林?扎克(Lin Zucker)在1985年写的关于信任的文章,是迄今为止关于这个话题的最为重要的文章之一。她的基本观点是,历史上,人类社会的信任有3种:首先是基于血缘、基于身份的信任。在原始社会里,人们信任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人、信任同一个部落的人。这种信任与上述第三到第五种信任类似。其次,是基于历史、基于了解的信任,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熟人社会”的信任。在典型的农业时代,一个封闭的小圈子内的信任很容易建立起来。这种信任相当于上述第二种信任。最后,是基于制度的信任。当经济发展、人口流动使得社会成为一个以陌生人为主的社会时,只有靠各种制度来维系社会在更大范围之内的信任。扎克把律师、银行、会计、证券交易所、信用调查局等行业列为社会里负责“信任生产”的行业。她发现,美国18世纪末以来的大规模移民破坏了原来社会基于身份和基于历史的信任,促进了这些信任生产行业的发展。这种信任相当于上述第一种信任,即基于制约的信任。 说到这里,不能不提日裔美国学者福山的《信任》一书。福山把美国、日本等国家归为高信任社会,把中国、意大利南部等归为低信任社会。实际上没有那么简单。美国作为一个移民国家,首先建立了一个基于制度的信任社会,但这种基于制度的信任的建立,其实是传统熟人社会信任崩溃的结果。基于制度的、冷冰冰的理性信任代替了基于个人的、温情脉脉的感性信任。一加一减,很难笼统地谈论孰高孰低。在美国,人们在与商家、政府打交道时产生的被信任的感觉,其实是因为事事都有监督控制,你耍小聪明,到头来只是害自己。与同事、熟人打交道,感觉多半完全不一样:表面的客气之后,人与人之间其实相当疏远(中西部小地方可能好一些)。你可能很快会大骂资本主义的冷酷,怀念起中国熟人社会的温馨、热情来。日本的情况则不同,人们之间的信任在很大程度上延续了传统原始社会与农业社会的信任,制度化信任并未完全建立,是用传统信任构建的现代社会。所以日本社会总有一种让人喘不过气的感觉,因为压力太大。这种情况近年来有所改变:雇佣不再终身制,劳动力开始流动,基于制度的信任正在慢慢完善。 中国正处于一个从传统熟人社会的信任转变到基于制度的信任的过程。基于制度的信任的建设进程,必然是传统的温情脉脉的人际关系的破败过程。想回到五六十年代夜不闭户的“纯洁”的人际关系,势必是徒劳的。而且,这种对过去的眷恋有可能会阻碍基于制度的信任的建设进程。例如,城里人爱抱怨民工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很多安全隐患,呼吁控制民工,把他们送回老家去。但大量流动人口产生的“生人社会”却正是现代新型信任关系建立的一个重要促进条件。政府应该做的其实是给民工一定的自由落户权,允许他们通过努力劳动成为新都市人,从而促进各种信任生产行业的发展,形成社会内更大范围的合作。 再举一个例子。当今社会上骗子很多,假商品、假股市、假文凭,连学术界都抄袭成风。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中国还未建立起有效的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传播机制。而一个有效的信用传播机制,如西方的信用局、信用调查机构等,对一个生人社会至关重要。骗子满中国跑,名声在后面气急败坏跟不上。如果名声跑得比骗子快,骗子骗一次之后全国人民都知道他是骗子,谁还敢骗人呢?!那种在A省骗一把,跑到B省继续骗,最后跑到C省扮良民的行为自然也就无法得逞。 在跨国公司中国子公司里,外籍员工的薪水往往数倍、十数倍于具有相当技能的本地员工。论能力、论外语、论对市场的把握,本地员工并不比这些洋人、准洋人差,凭什么干差不多的活却拿差距如此之大的薪水?除了本地员工的阅历、火候尚有欠缺之外,我认为,跨国公司愿意花10倍的代价雇佣外籍员工,往往是因为他们不信任本地员工,怀疑本地员工的职业操守,是因为我们的法律还不完善,还没有一个全国统一、与国际接轨的信用传播机制和职业经理人市场。有的贪污者在跨国公司大捞特捞,在本地企业面前还矜夸自己拥有若干年跨国公司经验呢。香港、新加坡贪污的人相对较少,不是因为他们道德好,而是因为香港、新加坡有较为完善的制度环境,有与国际职业经理人市场统一的信用传播机制,贪污者贪污后无处可逃,贪污只会给贪污者带来负的净现值,不合算。所以说,市场的力量胜过一切道德说教。 |